評估通用術語
2012/7/17
2.0.1房地產估價
房地產估價機構接受他人委托,委派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為了特定目的,遵循公認的原則,按照嚴謹的程序,依據有關法規、政策和標準,在合理的假設下,采用科學的方法,對特定房地產在特定時間的特定價值進行分析[微軟用戶1] 、測算和判斷并提供相關專業意見的活動。
2.0.2估價當事人
一個估價項目中與估價活動有直接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微軟用戶2]
2.0.3估價委托人
為了某種需要,委托房地產估價機構對自己或他人的房地產進行估價的單位和個人。
2.0.4房地產估價機構
具備一定數量以上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等條件,依法設立并取得房地產估價資質,從事房地產估價活動的專業機構。
2.0.5房地產估價師
依法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的人員。
2.0.6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經過注冊,專門從事房地產估價活動的房地產估價師。
2.0.7估價利害關系人
估價結果的合理與否會直接影響其利益的單位和個人。
2.0.8估價目的
一個估價項目中委托人對估價報告或估價結果的預期用途。
2.0.9估價對象
一個估價項目中需要評估其價值的房地產等財產。
2.0.10估價時點
一個估價項目中所評估的價值對應的時間。[微軟用戶3]
2.0.11價值類型
一個估價項目中所評估的具體某種價值。
2.0.12估價原則
人們在估價的反復實踐和理論探索中,在認識價格形成和變動客觀規律的基礎上,總結和提煉出的一些簡明扼要的進行估價所依據的法則或標準。
2.0.13估價程序[微軟用戶4]
保質、按時完成一個估價項目所需要做的各項工作及其進行的先后次序。
2.0.14估價依據
一個估價項目中估價所依據的法規、政策和標準,以及估價委托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等。
2.0.15估價假設
一個估價項目中對估價所必要、但尚不能肯定、而又必須予以明確的前提條件所作的合理假定,以及對由估價目的決定的估價設定的估價對象狀況與估價對象實際狀況不同之處等所作的說明。
2.0.16估價方法
評估估價對象價值所采用的市場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設開發法等方法。
2.0.17估價結果
評估出的估價對象價值及提供的相關專業意見。
2.0.18估價報告
房地產估價機構向估價委托人出具的關于估價對象價值及相關專業意見的法定文件。[微軟用戶5]
2.0.19批量估價
采用共同的數據,利用相同的方法,并經過統計檢驗,對大量房地產在給定日期的價值進行評估[微軟用戶6] 。
2.0.20個案估價
逐一分別評估出每宗房地產的價值。[微軟用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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